系統開放時間: 本系統每日24小時提供服務。
系統提供之服務:
預訂車票種類:
取票注意事項:
系統提供之服務:
- 依起迄站、日期及欲搭乘時段查詢仍有空位之列車車次。
- 查詢票價。
- 查詢訂位紀錄。
- 即時預訂座位與線上付款。
- 取消訂位紀錄。
- 行程變更及訂位人數減少
預訂車票種類:
- 每筆訂位紀錄至多可預訂10張票,去回程至多可預訂各5張。
- 本系統提供預訂之票種包含對號座之全票、孩童票、敬老票及愛心票(不含自由座車票、團體票及無障礙座位)。
- 預訂敬老票或愛心票者,請於系統中正確輸入旅客身分證字號及姓名方得完成訂位。
- 欲購買無障礙座位者,請致電高鐵顧客服務專 線:4066-3000 (苗栗地區請撥 4266-3000,台東、金門地區請撥4666-3000,馬祖地區及行動電話請撥02-4066-3000,以上皆為付費電話,依一般市話及行動電話 費率標準計費);或至各車站售票窗口購票。
- 欲購買團體票者,請參閱『 團體訂票 』相關規定。
- 預訂之行程為訂位日起(含)三日後發車者,應於訂位日起(含)三日內完成付款。
- 預訂之行程為訂位日起(含)三日內發車者,至遲應於乘車日之前一日完成付款。
- 預訂當日乘車票者,最遲應於列車出發前30分鐘完成付款。
- 未於期限內完成付款者,訂位紀錄將不予保留。
取票注意事項:
- 取票時,應出示訂位時使用之身分證字號(外籍旅客則 憑護照號碼)及訂位代號,利用與本公司合作之便利商店取票,或於本公司各車站售票時間內,至售票窗口或自動售票機取票。 另單人訂位之交易(全票或孩童票),建議您可透過台灣高鐵手機快速訂票通關服務(T Express)完成取票作業。
- 如利用與本公司合作之便利商店取票時,便利商店將依您預訂之乘車票數量收取代收手續費,每張車票以10元計收。
- 因敬老票及愛心票於取票時需確認相關身分證明文件,故無法於車站自動售票機取票。請您至與本公司合作之便利商店,或於各車站售票窗口取票,取票時應主動出示相關證明,如身分證、身心障礙手冊。
- 請務必留意您的乘車時間並提前完成取票手續,倘因不及取票致無法搭乘所預訂車次時,恕不受理退費。
- 訂位代號付款前 / 後,皆可使用本系統辦理變更行程、減少人數、刪除行程及訂位取消,免收手續費。
- 前述變更事宜,至遲應於預訂車次出發時間前30分鐘前完成(去回票依去程出發時間計算)。
- 已付款之訂位紀錄,於網路辦理變更行程時,其票價差額補收與退還方式:
- 行程變更後之總票價低於原票價時,票價差額將退回您原付款之信用卡帳戶
- 行程變更後之總票價高於原票價時,原票款將全數退回您原付款之信用卡帳戶,需請您立即重新支付全額新票款,並請您務必確認重新付款作業是否完成,如未能於付款期限內完成付款者,該筆訂位紀錄將會被取消!
- 已付款之訂位紀錄於網路購票系統進行行程變更後,取票時將於票面註記「變更乙次」,取票後旅客如欲再次變更行程,本公司須收取手續費,每張車票以20元計收,然旅客支付本公司合作之便利商店之代收手續費將不予退還。
- 完成付款但尚未取票者,至遲應於列車出發時間三十分鐘前,利用本系統取消訂位或至車站售票窗口辦理。
- 線上辦理已付款取消時,原票款將退回至原信用卡帳戶。
- 旅客至各車站售票窗口辦理時,應出示訂位時使用之身分證字號(外籍旅客則憑護照號碼)及訂位代號。
- 已於車站或本公司合作之便利商店完成取票者,請攜帶乘車票親赴車站售票窗口辦理退票,至遲應於列車出發時間三十分鐘前辦理,並須收取手續費,每張票以20元計收,然旅客支付本公司合作之便利商店之代收手續費將不予退還。
- 於本公司合作之便利商店完成取票者,可攜帶乘車票至同一連鎖便利商店通路且設有Kiosk之任一門市櫃枱辦理退票,至遲應於列車出發時間三十分鐘前辦理,並須收取退票手續費,每張票以20元計收(含高鐵退票手續費10元及便利商店手續費10元)。
- 其餘便利商店通路受理退票注意事項請見『 便利商店購票 』頁面說明。
- 購買或辦理乘車票退票時,旅客得憑乘車票至售票窗口或服務台開立「購(退)票/搭乘證明單」,一張乘車票限開立一張證明。
- 經開立「購(退)票/搭乘證明單」之乘車票,如辦理變更或退票時,應繳回原「購(退)票/搭乘證明單」。 資料來源 : 台灣高鐵